“我做官后常年在龟兹镇,但每次我来碎叶,都会抽空来这边饮两碗酒,吃一顿饭,隐瞒现下的身份与当年的熟人谈笑。时至今日,我还熟悉这里的每一户人家,每一条街巷,每一家酒肆。”
“封判官,仆十分佩服。”听了封常清的话,刘錡不由得肃然起敬。一般功成名就的人都会隐藏自己未发迹前的生平,以让自己显得高大上。封常清却与旁人完全不同。‘这无关于本事,只有内心足够强大的人才能以平常语气将自己贫寒时的事迹说出来。这样的人,是不可能被打倒的。’
封常清侧头看了他一眼,轻笑道:“你的反应与旁人都不同。旁人或马上将我与史上出身贫寒的名臣相提并论,夸赞于我;或避而不谈。但不论如何,他们都暗含鄙视,对我出身的鄙视,也对我将过往说出来鄙视,哪怕地位比我低的人也不例外。”
“可你却完全无鄙视之意,甚至真的十分敬佩。奇怪,奇怪,也不知是何人把你教导成这般的。”
“天底下能有封判官这般芳兰竟体之人,又如何不能有仆这样的人。”刘錡见封常清毫无架子,大着胆子说道。
“哈哈。”听到他的话,封常清忍不住笑了起来,又道:“好,你好。”
他原本只是回自己住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吃顿饭,与原本的熟人闲聊几句;但在认出刘錡后又不时注意起他。在他看来,刘錡即将成为朝廷命官,但对原本的同袍仍毫无架子,十分亲近;再加上适才自己向刘錡说了自己的过往,他竟然一丝鄙视也无。封常清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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