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 4 章
自己的身边,跟着一个只有自己才能够看到而别人无法看到的美男妖怪。好像是得到了特别待遇的这种感觉说实话却一点也不好,坐在课桌前面的林子祺斜眼瞟了一眼那个站在自己身边懒懒的依靠着墻壁的绿发美男,他下意识的吞了一口口水。
不管是什么时候来看这个男人,他都美得妖孽。要不是知道他性别为「男」,他说不定会被他迷得晕头转向也不一定。
昨天,一如既往的是去打工,然后从打工地点走去超市买食物的他却遇到了非同一般的事情。遇到了这个让他还以为是在玩角色扮演游戏的妖怪,甚至还被威胁如果不与之定下契约并且收留这个妖怪就会被杀死。
可以肯定害怕死亡是人类的共性的林子祺在最后终于惧于这个名叫七浓的妖怪的淫威之下而不得不同意了这个不平等条约。而且,这个不平等条约还严重的阻碍到了他的人身自由。
因为,他和这个妖怪不能分开一百米十分钟以上。万一违反了这一条规定的话,他们会怎么样林子祺也不知道,但总之一句话,他不想要冒险。
反正总而言之,一切的错都改归咎于自己突然莫名其妙的可以看到妖怪啦!
妖力不是你无意识间碰到了妖怪就可以得到的,这个是要拥有妖力的人或者妖怪有意识的将妖力灌输给你的。通常情况下,被灌输妖力你应该是会有反应的,但是也许也会有例外。
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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