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后来是趴在客厅门口,再后来实在爬不动了,只能趴在卧室门口。
也许很快它就连狗窝也爬不出来了吧,衰老和长大一样,都是无法阻止的事情。
“呜呜……”三胖醒来了,亲昵地蹭着沐的手掌,虽然它名义上属于壮壮,但只有沐才有耐心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它最喜欢粘着的,也是这个最细心的主人。
“我们马上要去新家了,那儿的气候比这里要好,你的哮喘会慢慢恢复的。”沐安慰地抚摸着衰老的三胖,替它梳毛,清理眼睛和鼻子,拍拍它的脑袋,“乖,我要去收拾行李了,呆在这陪我。”
老犬温驯地点头。沐打开衣橱准备收拾他和金辙的衣服,属于他的半边衣柜几乎是全黑的,他喜欢黑色,安全,包容,能让他藏起来……现在有金辙,他再也不用藏了,但这么多年的习惯,他还是只穿黑色。
金辙的衣服都是特勤包办的,灰色、白色、深蓝色、咖啡色……每一件都庄重而优雅。但其实沐知道金辙是喜欢红色的,那是一个永远充满活力和斗志的男人,喜欢浓郁激烈的色彩,大红大蓝,张扬而温暖。
“总统”这头衔成全了他,造就了他,也束缚了他,让他不得不内敛,不得不含蓄。
就像他对他的感情一样。
沐的表情不由自主温和起来,甚至带着点窃喜与羞涩,十年了,结婚十年,每每想到金辙对他的爱与忠诚,他还是感觉心里一阵阵发热。
这不仅仅是异能者和向导的本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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