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高报酬的好差事做;人家图的也不过是他壮硕耐用的体格好支使。
社会是现实的,有名有号的人通吃天下,籍籍无名者靠边站都嫌碍眼,所以“出名”是闯江湖的人必做的事;无论好名坏名,出名就是熬出头了。
嘴角拉开一抹憨憨的笑,斗笠下隐去的却是一闪而过的精黠。一夹马背,放马而行,走的,竟也正是刚才那群人去的方向。
“唉,马儿,怎么你也走向温柔乡去了?你不是一向偏不去人多的地方吗?”
舒大鸿笑问,轻手轻脚地抚着伴他三年多的爱马。
而那匹看起来又老又丑又蹒跚的马则慢吞吞地叫了声,依然走向它要走的方向。
没错,一向游手好闲的舒大鸿不赚钱时,就是放任他的老马载着他乱走,走到哪儿算哪儿,他这个马主则一点意见也没有。
斜背在身后的包袱,除了一套换洗衣物外,最为沉重的,就是刚才分到的一百两银子了。在贞观年间的太平盛世,虽说每斗米不过才四、五文钱,但也因经济繁荣,一切玩乐的消费却也高得离谱,不是人人玩得起的。一两银子为四百文钱,可以买一百斗的米,却不够给妓院的茶钱祝仪;休说低等妓院一入门打赏茶钱就得五百文,光是喝个小酒,两千文起价,夜间加倍,再过个夜,只怕金山银山转头空了。
看起来很多的一百两,用来过日子,吃个三年也不愁,但用在玩乐,只怕明日只剩一件裤子出门来。
“马儿,你猜我背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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