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命。
“所以,”她抬眸,笑意染上眼角眉梢,“我们该庆幸,如今的浪漫,已然更加泛指。”
离开西餐厅时,谢灵境的手中,除了那枝粉芍药,还多了一篮烤得金黄的餐包。因为她说,苏菲爱吃这个,宋君临便叫人打包了一份。
出了西餐厅,餐包篮子便转移去了宋君临的手中。
既然住处离得不远,二人便没再坐车,只沿了夜晚落木萧萧的街边,逐步往回踱去。
这片街区到了夜晚,比别处更显安静。最安静的时候,他们甚至能够听见,皮鞋后跟扣在街道上,一嗒一嗒响。
谢灵境抬头,望向了夜空。今夜有月亮,难得没被天上的云给笼罩,怡然自得地洒下来一层仿佛镀了金粉的银,这让她想起来曾看过的一幅画,画中的场景,仿佛与此刻重合了起来。
“你知道世界上最擅长画月光的人,是谁吗?”她发问。
宋君临老实承认自己并不知道:“是谁?”他虚心求教。
“john atkinson grimshaw.”她念出了这个冗长的名字,并惊奇于自己竟然能记得如此清楚。
“人们都说,他是世界上最擅长画月光的男人。”
宋君临不置可否地“哼嗯”了一声,也随了她,抬头去看月亮。
“我听莉兹说,你明天该飞国内了。”谢灵境捏了藏蓝风衣的一角,好不让巷道里的风吹翻。
“是。”宋君临再次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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