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咽下一口唾沫,努力解释道,“对……我平时爱偷偷穿的,沈唯和白一丞他们都不知道。”
沈唯、白一丞:“……”
露出敬佩英雄的目光。
熊国栋问:“你爱穿兔子拖鞋,还是粉白色的?”
“……对。”秦霄艰难地说,“我就这癖好。越粉越白我越爱。”
熊国栋:“……”
这他妈还说成顺口溜了啊。
见状,沈唯和白一丞也纷纷帮托。
沈唯:“是啊老师,您别看秦霄他生得牛高马大的,骨子里就这点儿小癖好,他以为我们不知道,其实我们心里都门儿清的,好几次我们回宿舍,看他抱着这只兔子拖鞋爱不释手,洗澡拉屎都不离身的,晚上睡觉不闻闻这拖鞋的味儿他都睡不着的。”
秦霄:“……”
白一丞:“是啊老师,您别以为这是只普通的兔子拖鞋,其实这是秦霄他家三代祖传下来的宝贝,从他奶奶,到他爸,再到他……想当初秦霄他家是大山里一个种天然红心番薯的,他奶奶为了养家糊口天天穿着这只兔子拖鞋挑番薯上山,有天遇见了他爷爷,两人一见钟情再见倾情,只可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他奶奶赶着送番薯到镇子里,跑着跑着就跑掉了这只兔子拖鞋。”
“他爷爷为了找到他奶奶,就拿着这只兔子拖鞋满大山地跑,让全村里的姑娘试遍了,最后唯一能穿上这只拖鞋的,就是他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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