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砍刀。看那刀的形状,像极了陆寻曾在网上看见过的安大略开山刀!在走出树林的时候,麋鹿脑袋只是随手的一挥,就干净利落的将一根大腿粗的乔木斩断。
而另一个,则是个大胖子。身高不到两米,但是腰围却有两米往上,就像个巨大的肉球。它的体恤衫因为太小的缘故,把它圆滚滚的肚子给露了出来。肚子上的皮肤,是那种黑不黑黄不黄的颜色,与其说的皮肤,不如说更像是那种老皮革。这个大胖子,是个猪头人。长了颗大猪脑袋不说,还有两根黄牙长长的伸出来。让陆寻心里一蹦的是,这个猪头人的肩上,竟然扛着一杆双筒猎枪。
猪头人冲出了丛林,第一件事就是再次将猎枪端了起来,枪托夹在腋下,轰然又开了一枪。那猎枪里射出的是鹿弹,12粒铅弹如暴雨般的洒了下来。
“啊!我中枪了!”
郭志一声惨呼,倒在了一块石头的后边!他的手臂上被一粒铅弹打穿,血液呼啦啦的流了出来。即便是这样,陆寻还是第一时间感慨了他的好运。12颗铅弹竟然只有一颗射中了他的手臂,其它的都擦着他的身子,飞了出去。
陆寻扭头对木兰点了点头,木兰已然明白了陆寻的意思,一箭射向了猪头人。那把在木兰手中的滑轮弓原本也是属于猎人的,威力自然也不小。“噗”的一声刺进了猪头人的手臂。
其实,木兰是奔着猪头人的脑袋射过去的,可是猪头人竟然一伸手,用手臂给挡了下来。那根箭矢虽然射穿了猪头人的手臂,却也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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