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虽然还是带着些许疑虑,金王爷还是离开了,打心底里,他其实是相信阎非璜的果决的。到最后,阎非璜一定会帮自己,因为他们的目标都一样,统一天下,治理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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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岁起,生活似乎就在摸爬滚打中进行,身上少有完好的时候,总是青肿连片。但是灿姨很好,从没让他出过血,而且每次摔打完后,灿姨会默默地搂着他,给他最温柔的怀抱。
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八岁。
满满地的血红从那个奴仆的脖子中喷溅出来,洒得他全身上下都是滚烫的液体。那时候还是黑发的莫灿就站在他的身后,慈爱地微笑,骄傲地说“做得很好。”
那个人被断了头颅,死得很快,几乎算是没有挣扎。比起他那会儿挨莫灿的鞭子打得满地打滚要强多了,于是他就想,“最不痛苦的死法应该就是出血的死法了吧?以前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真的好痛。”后来他选择了锋锐无比的乌金弦作为傍身的武器。
十二岁那年,他被暗杀者的剑狠狠划了一道,殷红的鲜血滚滚的涌了出来。刚开始只是觉得剑刃的冰冷和金属的酸涩,后来感到灼热一般,最后渐渐感到疼痛——而且越来越痛。
那人最终没有活着回去,莫灿发疯似的把他卸成数块。可是他还是哭了出来,他问莫灿:“以前被我杀的人,是不是也会这么痛?”
“不痛不痛,炽焰乖乖的听话,他们不会觉得痛。因为是炽焰下的手,所以他们是不会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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