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间的盔甲,知道这代表着什么身份——世界上臭名昭著的雇佣兵,任务完成率100的超级杀手,丧钟!丧钟不经常活跃在哥谭,因为这里只不过是北美洲东海岸的一座城市而已,丧钟的客户可是遍布全世界。但这并不影响哥谭的人记住丧钟,因为她武艺高强,智慧过人,连蝙蝠女都抓不到她。这些负责行政工作的警员们没有出过现场,只听同事们说丧钟几次在哥谭做生意,所到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不光是任务目标,目标的手下和家人,就连目标的宠物狗都被枪决了如果辛迪知道她在哥谭的传言中是这种形象,肯定会笑瘫掉,她其实并不愿意在对付目标的时候杀太多人。比如杀掉一个黑帮大佬后,完全可以留下他的小弟们,也许小弟中就有能继承地盘和事业的,那么她的客户就会再雇丧钟来解决问题,这样不就能多次赚钱了么?就像是割韭菜一样,小弟的价钱和大佬可不一样,辛迪不怕能赚钱的麻烦,更希望这样的麻烦越多越好。不过此时的辛迪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芭芭拉,满意地点点头。收起自己的刀,随意地坐在桌子上,对苏明说道:“看来打赌是我赢了,这里确实有一个‘戈登’。”苏明被这些哭哭啼啼的男人搞得心烦,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男人聚在一起痛哭流涕,还用基佬一样的眼神看着他,感觉好恶心。于是进门后第一时间就想把他们敲晕过去,这次可以多用点力量,也许让他们晕上十天半个月的。结果屋里一个女人告诉他不要去欺负男人,有什么冲她来,更让他全身都冒鸡皮疙瘩。他扭头看向了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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