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寒云平原,往前走大概不到一天的路程就是一处叫做阴平镇的集市,村子里买卖东西都是在那。再远的地儿我们况黎族族人百年以来就没有去过。”石滩指着一望无际的旷野,茵茵绿草也有些开心的说道。
在石滩心中,那个简陋的村子象征着盐巴,布料,是生活的一部分。
“那就继续吧。”沈旭之看见了希望,这一路没有看见什么了不得的荒兽,身后李牧对付的那人也没有穷追不舍,一切似乎都很完美。羊皮袍子在草地上撒欢的跑着,像小狗一样到处闻来闻去,像是做着记号,又像是在找什么。
三人踏入了韩云草原。一路走来,比兰明珠一辈子走过的路都要长。脚底的血泡早就破了长,长了又破。虽然有高阶的木系法术治疗,没有溃烂,但一番皮肉之苦却是无论如何都免不了的。脚上的绣花鞋早就走烂了,现在套着的是沈旭之草草编制的一双草鞋。圆润的足踝露在外面,虽然狼狈但依旧圆润光滑,芷若明珠。
每迈出一步,脚底都钻心的疼痛。路上的石子草叶都在折磨着娇嫩的肌肤。兰明珠倔强的咬紧牙关,一瘸一拐的跟上沈旭之和石滩的脚步,不肯稍远。
对兰明珠的坚忍,沈旭之也很意外。娇生惯养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步的人不多,但弱似岸边拂柳的兰明珠做到了,一声不响的做到了。
到了平原,三人脚程渐快。傍晚时分,三人便远远的看见炊烟袅袅的阴平镇。看见了许久不见的人群,不管是沈旭之还是兰明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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