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时,还不是将军,而只是一个马前卒。但即便是穿着最不起眼的铠甲,举着与别人一般无二的长矛,他也还是整片黑甲军之中,最为耀眼的存在,只有他,在当初那批子弟兵灰溜溜出城时,还能昂着头,像一只斗胜的公鸡。
那年花眠才到及笄年华,正是要嫁人的年纪,傅君集对她心中有愧,不止一次地说过,要替她找个好人家。
于是就在城门楼上,傅君集让花眠自己来挑。
花眠一眼扫中了霍珩,蹙了蹙眉。
“我知道,你的侄儿混在里头。你特地带我来见他。”花眠摸了摸鼻梁,“可他太出名了,有名的长安一霸,这是你说的可靠之人?我是半点都没有看出来可靠。”
傅君集大笑,他笑起来时,双目上扬,连眼尾那粒朱红小痣都仿佛更为灼目了。
“这些子弟兵,多半是怕我出去避祸的,没有战心。”
花眠又驳了回去,“你以为霍珩不是?他不也是怕你对他太好,才躲出去的?”
“那只是其一。”
别的傅君集不肯再说,但仿佛被花眠戳中了痛处,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那人不过是个孩子而已。花眠暗暗地想。
除此之外,她对霍珩可以说丝毫没有上心,又逾半载,西北第一场振奋人心的大捷战报传来,长安轰动,花眠也有所耳闻,令她惊诧的是,统领这场战役,拿下西厥一个匪首的天纵将才,便是当初那个举着矛走在最前列,斗志昂扬的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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