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从她的运动裤隐藏口袋里找出的那个笔记本,”陈法医又翻出了另一组照片,照片中,是一个学生间挺流行的巴掌大黑色纸页薄笔记本,本子封面上夹着一根只有豆芽粗粉笔长的铅笔,“‘7.19,九点到十二点,田径;十二点到一点,午休;一点到四点半,田径;之后到八点,田径队八人坐地铁去购物中心聚餐;八点半,坐地铁回到宿舍……’全是用铅笔写下的这种记录,整个七月,一天不差。”
“如果光是这个还好,”陈法医卖了个关子,“我们也只是习惯性地把本子拿去血迹鉴定了一下,没指望发现什么特别的,毕竟人都被碾成那样了,本子上没血才怪。但你猜怎的?”
“嗯?”
“整个本子,包括那根奇怪的铅笔,全是满满的鲁米诺阳性。我们吓得连忙去做了深度检验,发现,大部分血迹至少是一个月前就有了的,而且按照本子铅笔的大小、形状,以及血残留量来推测,血液绝对不是无意溅到、沾到那么简单,而是整个本子和铅笔都在至少200cc的血液里,泡了二十四小时以上。”
在血中泡了二十四小时以上的本子与铅笔。
“血,咳,”董硕的嗓子有些干,头皮有些发麻,“血是谁的?”
“是她本人……”话到一半,陈法医突然像未加载完全的视频似的,卡在中间没了声音也没了动作。
他死死地盯着停尸台,跌落到了鼻尖的眼镜、放大的瞳孔与扯紧的眼皮,合在一起看上去,像是眼珠子随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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