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咱们想买个大些的位置好些的,至少得五六百两。”
现代首都的房价贵上天,古代估计也好不了多少。长安一早就做好心理准备,闻言只摆摆手:“无碍,咱们既然要在京城落脚,买屋子的这事儿便过不去。”
这倒也是,赁屋子总没有买屋子叫人心安。
“主子既做长远打算,不若买两个小丫头放身边伺候,”常松提议道,“老奴一瘸老头,年老体残,幸得主子不嫌弃带身边,但到底不比女奴使唤方便。有两个麻利的丫头在,洗衣做饭打扫这事儿就不必主子事事操心了。”
这些日子,常松倒是想帮长安搭把手,但女儿家的衣裳哪能叫他洗?没得腌臜了女主子。
别说,长安还真有这个打算。
倒不是说怕洗衣服做饭,虽然她确实挺讨厌的,但主要原因是,她不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这种琐事上。毕竟选择进京,就等于选择了一条不粗茶淡饭不佛系的古代豪门斗争人生。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她还得做许多准备。
“咱们得先找个客栈落脚,再用点热饭。”这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看碟下菜的。他们若想好好在京城呆下去,第一件事便是换下这身流浪汉打扮,“常松叔你先带着行礼去找客栈,我带承礼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常松手里头有百十两,去也便宜,点头就应下了。
周和以顶着这身褴褛打扮小三个月,早就想换了!闻言难得看着长安的眼神中流露出直白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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