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嶺的脸庞很俊美,他笑着,一半脸庞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里。
程彻看着那样的他。
心底疯狂地只剩下一个声音——真的,足够了。
他喜欢了这个人十几年。十几年后,这个人和当年一样帅气、阳光、温和、爱笑,一点都没变。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更不要说十几年后,竟然还能有一次机会靠得那么近。还能有那么一两秒钟容他疯狂地肖想,他的整个人生都完全值得了。
……
车子开起来后,程彻一直想开口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他一向嘴笨,反应又慢。
并且还想着——如果,这是他跟赵清嶺的最后一次相见,也许反而就此保持沉默,才能封存住最完美的回忆。
所以,就不要多嘴、不要犯傻了吧?
这样,等过了十年、二十年,等到他有足够的勇气拿出这珍藏的记忆翻看时,一定会感激现在的自己。
可是,可是。
心底另一个声音却疯狂地在喊,说话,跟他说话啊!
就算荒诞,就算愚蠢,也好歹努努力说些什么啊!
也许把他哄开心了、也许把他逗笑了,也许这样下一次……他还会想要联系你。
就算只是今后出门喝个酒、约个饭,又或者互相帮个小忙。
那样,不就又能看到他了吗?
要是以后还能偶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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