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村长语重心长的劝道:“赵老弟,你买这山头做什么,平时想吃个野果子什么的自己去摘就是了,有这个银钱还不如买地来的实在。”
蜜饯生意做起来之前,老赵头也不打算告诉村里人,只是笑着说道:“咱们村的地就那么点,想买也不好买,若是其他村的地又离得远不好打理,我就想着买一个小山头重点果树,就算是酸了一些,说不准也能卖的出去。”
陈家村长又劝了几句,见赵家人都打定了主意也没办法,心中虽然还是觉得他们有钱没地花烧得慌:“行吧,你们不后悔就行,这事儿我同意了,不过买山头只立白契可不行,得去衙门出一个红契,不然不踏实。”
古代买地的时候有“白契”和“红契”之分,一般交易双方协商拟定,有中间人作保并签名盖章的契约,称为“白契”,也叫“草契”,但实际上这种白契缺乏法律效力。
而加上官府的认可和盖章之后,就是所谓的“红契”,“红契”才是官府承认,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但是“红契”是需要交税的,所以乡下人家为了避税,一般都是走“白契”。
不过买山头和买地的性质又不同,山头只靠村长的同意是不行的,不走衙门永远名不正言不顺,老赵头自然也不会嫌这个费事,当天就拉着老村长到了衙门。
就如赵老四所想,有赵九福的名头在,圣旨的风头又还未过去,他们去衙门办事顺顺当当,甚至连孝敬的银子都没花,事情就顺利的办好了。
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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