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很是悦目耐看——
不跟裴明榛比的话。
裴明榛的字完全诠释了柳体精髓,落笔爽利干脆,笔锋挺秀敛锋,骨力遒劲,结构匀衡瘦硬。比之李瑞恩,仿佛他才是用力写字的那个。
李瑞恩的颜体单看很好,和裴明榛的一比,问题就明显了,圆厚有余,庄严不足。大概他本人太追求君子之风,太想写的好看,就有些漂了,颜体的筋,还差了点火候。裴明榛就写的相当完美了,紧凑的字体结构,扑面而来斩钉截铁的气势,仿佛击不垮,拆不倒,就是一副副铮铮铁骨!
门外汉看两个人的字,只觉得都很好看,但凡练过,有点眼力的,立刻能分出高下,任何试图解释辩白都苍白无力。
李瑞恩脸色铁青,这怎么可能?裴明榛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字?
裴明榛淡淡看了他一眼:“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贵使,你着急了。”
失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是一件很难承认的事,李瑞恩牙齿咬得咯咯响,一点都不想认输。
他伸手指着自己的字,目光逼视裴明榛:“鼎之大小轻重,在德不在鼎。我喻国从不固步自封,常学习对周边各国长处,在下不才,看过你们这里的很多书,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你们的史书,你们的先人,都在教你们美好的德行才是治国之首,这没错吧?”
裴明榛知道这话里有话,后面必有坑,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贵使有何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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