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慕容檐来说,喜欢和占有欲之间没有区别,他对没有用处的人、没有好处的事冷漠薄凉,可是一旦被他习惯,被他接受,在他的价值体系里便成了“他的”东西,就要被他独有。说起来这是一个很没有道理的逻辑,他不关心的人,死在他面前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睛,可是一旦这个事物太过美好,被他上了心,那无论对方愿意不愿意,他都要将其夺过来,此后独属于他,一辈子受他操控。
虞清嘉现在,便已经被他划分为所有物。他向来没有分享、谦让等美德,他的东西,便是死,也要死在他自己手里。慕容檐记得在他十岁那一年,宫苑中进献了一匹夜照白,慕容檐很喜欢这匹马,可是常山王也看上了。太子不想因为一匹马起争端,于是便让慕容檐谨守晚辈之礼,将其让给叔父。慕容檐当时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可是随后,他就将那匹马杀了。
他喜欢的东西,他宁愿将其毁掉,也不能容忍对方落在别人手上。然而虞清嘉和以前的骏马、宝刀不太一样,她会动,会笑,也会和其他人说话。这是慕容檐第一次对活人产生占有欲,他不舍得将虞清嘉摧毁,那就只能让她自己意识到这一点,不要看其他人,也不要意图离开他。
慕容檐笑了笑,眼睛幽黑,深深地看着她:“果然,你也不过是客套而已。”
虞清嘉终究是个有良心的人,她待人以诚,从没想过欺瞒朋友,更不会为一己私利出卖朋友。所以她想,慕容檐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他只是要求她不欺骗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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