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谙偶然听徐朝暮提起过她跟丈夫的恋情,高中时代相识,男方并不富有甚至可以说清贫,两人的家庭背景可谓天壤之别,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可在长达七年的恋爱长跑后,这段爱情还是修成了正果。
林谙一时间又是羡慕徐朝暮,又是佩服男方的心理承受能力,竟然能忍受这么大的身份落差,她就不行。
对二十多岁的林谙来说,比爱情重要的东西多了去了,工作,自尊,哪样都比爱情重要,所以她留不住任何人在身边。
这时司仪宣布新郎可以亲吻新娘,话音刚落,面相斯文败类的新郎两手捧住妻子的脸颊,低头印下轻柔的一吻。
不是嘴唇,他吻的是额头,林谙突然眼眶热了。
她想,他是爱她的。
过往的一幕幕如洪水般侵入脑海,浓情蜜意的时候,他蹭着她的肩窝说:“等我到二十二岁要和你结婚的。”
后来分别的那天,她收拾完行李要离开出租屋,他从家里赶过来,抓紧她的手死死抱住她求她不要走,大颗大颗的眼泪砸到她脖子里,那个笑起来眼睛里有星星的男孩正在哭。
林谙对此无动于衷,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指甲在他手上抠出一条条的血印,可他像不知道疼似的,怎么都不肯松开。
后来是他的父母追过来把他架走,林谙才得以脱身。
她背对着他,从头到尾不曾回头看一眼,拖着行李箱正要跨出门时,听到他突然喊道:“你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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