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隐生出一股怒意:郑菀这样的人,竟敢这般不珍稀她爱若珍宝、愿意为其献出性命之人。她、她……
“走了走了,”溺情道君风风火火地从外闯进来,“一次运太多,东丢西丢,没想到把人都给丢散了。”
“大殿集合。”
郑菀抬脚跟上溺情道君,在要走出花园时,才道:
“崔望,你这般模样,倒像是小儿讨要想吃的饴糖,不像你。”
“我不吃饴糖。”
第124章
饴糖在崔望记忆中,是极其陌生的东西。
他唯一尝过的甜食,除了金丝馕饼,便只有六岁灯市上阿娘为他买来的糖葫芦。
那糖葫芦酸得人倒牙,却已是记忆中天上地下无与伦比的美味,以至于在这之后,他再未吃过同样好吃的糖葫芦。
那时,他吃的最多的,是一种玉米糊糊。
玉米糊糊不需费力嚼,对老人牙口极好,他自有记忆起便跟着阿翁生活,自然也跟着阿翁一块吃东西。
还有一种芋饼,黏糊糊的,味道也很是寡淡。
是以,郑菀说他像讨饴糖吃的小儿,崔望是不认的。
他从未吃过饴糖,怎会讨要。
何况,郑菀也不是饴糖。
她是浑身长满了刺的赤焰曼罗,长在高岭,生于雪渊,美则美矣,却十分难缠。
溺情道君领着身后这心思各异的三人往花园外走。
美人殿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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