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向往道:“他们一家三口,合该幸福温馨。”
陆怡颇带伤感:“可惜,凌姐姐不想过短刀谷的生活,早已隐逸遁世去了,柳五津为了大家,为了抗金,没留下她。”
林胜南屈指一算:“这样过了八年,柳大哥才三十一岁,怎么称呼反倒把他叫老了?私底下,我听韩萱姑娘叫他老小子,祝将军骂他老混蛋?许多人都称呼他老头子……”
陆怡笑道:“这要怪他自己了,他自己大概从十岁起就自称老夫,最喜欢听人叫他叔叔,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虐待马儿,擅长抢马,抢完从不过问,偷一匹死一匹,以前闻因帮着他养马,这次闻因和别人一队,他和我一队,我自是不如闻因宠他……于是沿途死了不下百匹马,逃掉的也有大几十匹,匹匹都是柳五津精挑细选的良驹!”
林胜南忍俊不禁:“想不到短刀谷里,居然有个马类天敌。”
柳五津此时才不像他俩闲情逸致,心情显然相当沉重,第一,跟不到饮恨刀,第二,马没了。
追,没有头绪。
最好是再找一匹马来。
柳五津倚树歇息,夕阳西下,闲愁断肠,他饥肠辘辘,突然有鱼上钩——柳五津习惯了偷马,知道骑马之人大多遇水停留,所以早就守住了河边。鸾铃声近,果然一匹骏马迎面而来,那骏马高大威猛,而马上少年面如冠玉,眉目清秀,虽然相距甚远,却看出是个年轻俊杰,洒脱飘逸的翩翩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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