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他的是那么艰巨的任务,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丫头挺省心的,你只要管她一日三餐就行。”陆博远急着走,“吃饭的钱开□□,回头我给你报销。”
他本来担心这个时间点实验室里没人,还在头痛应该拉谁作壮丁。
方永年虽然是项目组里年纪最小的那个,平时话很少,最感兴趣的东西只有研究和吃,但是胜在聪明,比其他那几个单纯的书呆子要好很多。
而且方永年永远不会错过饭点。
在一屋子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书呆子里面,方永年这个属性实在太难能可贵。
简直是独一无二的保姆人选。
所以陆博远走的虽然匆忙却很放心,手忙脚乱的把女儿陆一心晚上睡觉的枕褥被□□好,再清点了下她的洗漱用品,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连介绍都忘了做。
年轻的男人和穿着红棉袄的小女孩在一片忙乱中面面相觑,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尴尬。
那一年。
方永年二十四岁。
陆一心十岁。
***
十岁,是很尴尬的年龄,离天真浪漫的幼儿时期有点远,所以不能完全把她当孩子看,但是把她当大人,又明显太小了。
陆博远是恋家的男人,空闲的时候很喜欢同实验室里这一帮单身汉炫耀自己的家人,所以方永年对陆一心并不算陌生。
十岁,小学四年级,最近刚进入叛逆期,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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