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回到明初搞慈善

第3节(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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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渊愿意买下他们,给他们饭吃衣服穿,但不能做了好事还把人养得好吃懒做,那不是做好事,那是请祖宗回家。

    人有了活干,因为劳动挣得了生活所需,才能产生归属感。

    “还是少爷聪明。”小厮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林渊笑道:“那你就是少爷了。”

    林渊脸上带笑,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他只有两百两,这段时间住在酒楼,买了成衣,日常花销算在一起,用了接近二两银子,这还是在他手紧的情况下。

    买地花了一百两,贿赂花了十一两,余下就八十七两,租三个月的宅子,剩下八十一两。

    建一栋大点的宅子,至少要花五十两。

    佃户们种地,但他是要提供种子的,还有农具……

    得找个来钱的地方,不然就算把种子农具全部弄好了,佃户们吃啥?种地又不是当天种,第二天就能收获,总不能所有人一起喝西北风熬日子?

    这年头,做买卖是来钱最快的,但是入了商籍就麻烦,倒不是考不考科举的问题,主要是税收太重,如今离遍地起义还要些年头呢,外加入了商籍就不能随意走动了,去外地得带上路引,去官府要文书,一大堆麻烦事。

    在元朝,当地主是最快乐的职业,没有之一。

    朱元璋的老婆,马大脚就是地主的女儿,朱元璋早期,就是靠着马地主发家的,不然钱粮哪里来?

    时人一般是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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