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尼克勒斯的指尖翩翩起舞,优雅又神秘。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光明神殿的圣女加冕仪式上。
尼克勒斯一向不喜欢太过耀眼的颜色,可是他却不得不承认,金色真的非常适合那位圣女。
他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适合这个颜色的人了。
她就像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一样,降临人间。
尼克勒斯是个颜狗。
他承认自己刚开始确实是被她的外貌所吸引而pick她的。
可是粉到后面,则是深深的为她的善良和光辉所折服。
始于外貌,折服于心。
爱丽丝在法师圣城西尔维亚学习的时候。偶尔也会在圣骑士的护送下到周边的一些边远小镇去送温暖,以表现光明神殿的光辉形象。
虽然说有作秀的嫌疑,但还是切切实实帮助到了人,既然出发点是好的,结果也是好的,倒没有惹的民众反感。
尼克勒斯在某个小城曾经有过惊鸿一瞥。
身披晨曦的金发少女蹲下身去,郑重的将手上的面包分给蹲在地上的乞丐,另一只手上还拿着一份羊皮纸,只有清风裹挟着她声音,低低矮矮的传来。
“先吃点东西……去那边的酒馆……需要你……”
事情的因果很容易就能推断而出,少女不像是其他人一样单纯给予金币,而是给流浪汉提供一份长久的工作。
“不要拍了,把这一段删掉吧。”
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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