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二千多人,差不多有二万五千人。”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李立才端起水杯来喝了一口水。也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刚好十三个兄弟,组建了十三个千人队。
“兄弟们,招兵的事就这么定了,我们今天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事,就是关于兄弟们的兵器的大事。这些天来,我一直在研究鲜卑人的兵器,发现他们的兵器确实有过人的长处,也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能够纵横草原,雄霸大漠。那就是他们的兵器、装备适合于骑兵作战。武器和装备并不是越贵越好,或者越重越好,而是越适合也好。”
“我们招募的士兵,将全部训练成骑兵。而骑兵常用的武器,多种多样,既有刀、剑、矛、长刀、弓弩这些常见的武器,也有马戟、槊、狼牙棒等偏门兵器。我们可不能搞这种五花八门的兵器大杂烩,为适应骑兵作战的特点,我们的兵器必需快速和简捷,为了便于打造和维修,我们的兵器必需在样式、长短实行标准化。”
“我们的骑兵将以骑射这主,劈杀为辅。所以我计划完全按照鲜卑人的武器装备来武装我们的骑兵。每个士兵一把马刀,两把短刀,一幅弓箭。护身装备就是盔甲和皮甲,统一穿着马靴。”
“千伕长以上的将领,除了士兵的武器外,每人增加一赶长枪。多一把长枪的目的一是为了将领指挥作战,二是为了将领与敌将单挑。不喜欢用长枪的将领,可以自己选择兵器。”
“我自己准备铸造一杆三棱长枪,这种三棱长枪杆长一丈八尺、锋刃为三棱,长二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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