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堪堪放上一张桌子, 算得上是雅间。
像他父亲那样的人,肯定不会坐在大堂,在他心里,这些人都是下等人, 不配与他一块儿坐。
“当年在北平的时候……”
林书明在家的时候, 喜欢热上一壶小酒,让下人炒一个花生米, 再来一碟子下酒小菜, 慢慢喝着慢慢说以前风光的时候。
当年在北平,林书明在临时政府里任参赞,不说上马金下马银的, 出门还是有人跟在屁股后边走,有自己的勤务兵,威风凛凛的。可是临时政府也就坚持了那么两年,很快随着枪声炮响,北平被攻陷,临时政府分崩离析,林书明可是用灰尘糊了脸才逃出了北平,甚至没有管儿子林思虞和他四处搜罗来的几个年轻貌美的小妾。
回了苏州乡下,身上没带什么钱财,全是靠那一点点田产过活,闷了几年没过上夜夜笙歌的日子,林书明不免有些惆怅,总想来上海滩这边凑凑,今日过来听信儿,他那同仁说这两日就会有任命函下来,让他到上海等上几日,他心里头合计着不如来找儿子林思虞要点钱——住店要花钱,这两日晚上少不得要请了那同仁去吃饭喝酒听戏,哪里都得要有钱才能手脚活络。
林思虞并不知道他父亲打的是这般主意,挨间的寻了过去。
在最后一间房里,他看到了坐在那里喝酒的林书明。
一把小酒壶,一个在这店里算得上精致的宜兴紫砂酒盏,桌子上放了三个碟子,还有一个饭碗。
“爹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