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胖警察气呼呼地说道:“杨洪军你给我听着,国家把枪交给我们,是让我们来维护公序良俗,社会正义,不是为了让你宣泄私愤,就你现在这种精神状态,你还查什么案?我们警队是有制度的,你有过立功表现,就能够掩盖你知法犯法的事实吗?”
我又愣了,什么叫知法犯法啊,这死胖子说话也太不客气了吧?但毕竟对方是警察,级别还比杨洪军高,况且我也什么都不知道,即便想替杨洪军出头,也不敢在此刻开口。于是我慢慢走到一边的马天才身边,凑到他耳边问道:“老马,这是出什么事了?”
马天才好像还没反应过来,他把嘴巴凑到我耳边用非常轻的声音说道:“凯爷您有所不知,这胖乎乎的家伙是杨洪军的直属上司,手里头那个文件袋,好像是杨洪军的一些黑材料。刚刚我听了一会儿,好像是在说多少年前,杨洪军曾经在没经过警队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击毙了一个团伙头目。”
我更加不解了,什么叫团伙呀,以犯罪为目的而聚集的社会不良分子,那就叫团伙,这样的人本身就有害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如果对方是个穷凶极恶的罪犯,给杨洪军造成了生命威胁,那凭什么不能开枪射击,枪配给他难道是摆摆样子吗?
马天才接着说:“可杨洪军没有直接击毙对方,而是抓了对方,折磨了整整一个星期,最后在对方本来就马上要死的情况下,他才开枪打死了对方。”
哇靠,这可有点极端,有点变态啊。杨洪军应该不是这样的人吧?折磨一个礼拜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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