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他儿子挠了书庭一下,挠出三道红红的指印。小王叔叔直接抄起鞋底子就要打儿子,郑爸爸、郑妈妈、小王婶子三个人一起拦,好不容易才把他拦住了。
小王叔叔从小看着书庭长大,打心眼里疼她。
逢年过节,必会献上一个厚厚的红包。
在路上遇到了,也一定把书庭拐进小卖部,给她买一大包零食,再偷偷塞钱给她,还告诉她:“自己花,别告诉你爸妈。”
不像其他人,给了书庭钱,巴不得书庭回去跟家人说,好礼尚往来。
书庭小时候,婶婶一看她拎着一大包零食,抱着薯片,满脸薯片渣滓,没样儿地吃着进屋,就知道一定是在路上遇到小王了。
婶婶也知道小王一定给书庭钱了,于是问:“小王给你多少了?”
书庭:“没给!”
“有两百吗?还是一百?”
“就五十!”
婶婶伸手:“拿出来。”
…
周日上午,小王叔叔来串门,一大箱一大箱的水果、饮料、冰棍抬上来,像搬货一样“哐—哐—哐—”砸在客厅,瞬间在客厅摞成一摞。
小王叔叔拍了拍手上的灰:“大宝,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想吃的?跟叔叔说,叔叔管够!”
书庭看了一眼说:“这不是吃的、喝的都有了嘛!谢谢小王叔!就是…”说着,书庭做出数钞票的手势,一脸调皮表情,“再来点儿这个,就更带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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