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下来,林不羡听说:钟箫廷答应了自己的父亲,让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姓林,承起林府的香火,只待大考归来便请媒人来登门下聘。
想到林府偌大的家业终不至旁落,林不羡再无拒绝的道理,为此她还破例去送了钟箫廷一程,赠他盘缠,祝他金榜题名。
之后的每个月,林不羡都能收到一封钟箫廷的信,除了这一封,之前的信她都留着。
至于这封信为何烧了?是因为林不羡觉得:相比于其他来信,这封信的措辞太过亲密,他们毕竟没有成亲,连定亲也不曾,于理不合。
钟箫廷已离开洛城四月有余,他们相识近三年,总共也就见了三面,以至于钟箫廷在林四小姐的心中只留下一个轮廓。
林不羡收回思绪,扯了扯被子,闭上了眼睛。
……
又是一个艳阳天,洛城外笔直的官道上,一位披头散发,衣衫篓缕的乞丐慢悠悠地从远处走来。
乞丐身上的穿的已经不能称之为衣服了,像是被人故意撕扯成了布料,又像是布料糟了,自然形成的。
乞丐孤身而来,不时四下张望,口中念念有词,像个疯子。
他浑身上下唯一一件比较完整的家当就是脚上的那双厚底皂靴,不过鞋底几乎快被磨平,鞋面也脏兮兮的,只是从靴子的样式上能勉强推断出这双靴子曾经的价格不菲。
再细看那乞丐身上破烂的衣服,布料也是上等,难道这位乞丐是位破落户,曾经也是大户人家?可惜是个疯子,也问不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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