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秀推开自家的篱笆门,叉着腰:“我说枪斤婶,你就别不要脸了,你家那个儿子啥样谁不知道啊?天生聋哑不说还爱打人。我妹子的男人可是当兵的,排长!带枪的!”
罗永秀说完了,枪斤婶颇为忌惮地看了一眼毛金兰,一下子就进屋了,还把门关的啪啪响。
枪斤婶的年纪少说也有五十岁了,从战乱年代过来的人,对当兵的带枪的都总是有点忌惮的。但这是毛金兰第一次看到有人忌惮到这个地步。
毛金兰看她那样,不知道怎么的有点好笑,刚刚的那些不悦都好像散了不少。
罗永秀过来拉住毛金兰的胳膊:“你别管枪斤婶子,她儿子三四十了还没结婚,看到个年轻的姑娘就问人家要不要换亲,别管她就行。不过她怕当兵的,我听人说过,她还没嫁人的时候见过人打仗呢,一枪一个,没子弹了还上去拼刺刀。”
“你别看她现在看着挺好的,当年嫁过来的时候都被吓成傻子了。要不然也不会嫁到山里来了。”
毛金兰听着,心里有些酸酸的,还没等她怎么想呢,罗永秀又道:“其实今天也没啥喜事儿,就是今天不是你哥的生辰吗?正好我在山上打到了一只野鸡,就想着叫你哥叫你来庆祝一下,怕你不来,就骗你说是家里有喜事儿。”山里人靠山吃山,特别是像罗永秀这样的,挖个陷阱打个野鸡根本就不在话下,但也十分的难得。
毛金兰转头去看她哥,她哥脸上露出了一个憨憨的笑容。
她哥生下来就是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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