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得已走了这一步,如今也不知道是对是错。他虽然心仪傅百善,却没有几次跟她面对面正经相处的经历,只是直觉这是个很有自己主见的女子。他的本心是想反正佳人年纪小,只需循序渐进徐徐图之,在最合适的场合最恰当的时机出手,那时自然一切水到渠成。
对于傅百善几次三番的拒绝,他从未在意。
美人嘛,就是要这样拿起身段抬起架子才叫美人。要是予取予求自己送上门,和秦楼楚馆的娼妓又有什么区别。在京里有无数好人家的女儿暗送秋波只求一顾,应旭却觉得这样的女人失却了矜持。再美的女人一旦抛去了矜持,便变得面目可憎如同嚼蜡一般乏味了。
从小到大的经历让应旭无比自信,傅百善迟早是他掌中之物。况且,傅百善身上不止是矜持,骨子里更多的是骄傲自负,是桀骜不逊。要是将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女子驯服了,就如同最好的猎手驯服烈马一般,想想就让人心情激荡不已!
原本设想得好好的,谁曾想半路杀出来一个二愣子,生生将事情搅成一锅粥。
想到这里,应旭恨恨地摔了手中丝帕,眼中流露出骨子里压抑已久难得一现的暴戾,“枉费我如此爱重裴青的一身才华,还想将他栽培成日后得用的心腹大将。谁曾想他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胆敢跟我抢女人。等此事了结后,让兵部找个过得去的由头,悄悄地将他给我远远地打发了!”
曹二格立时同仇敌忾道:“王爷尽管放心,到时候奴才亲自督办此事,务必把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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