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却在此时意外发现公婆名下的一套房子居然写着苏杏的名字。
卧槽,这还得了!
夫妻俩顿时炸毛。
不管在农村还是小城镇,父母的遗产从来没有留给女儿的,除非是独生女,也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绝户。甚至有些人宁可从族中收养一名男孩,也不会把财产留给唯一的女儿。
一来怕便宜外人,二来怕自己老无所依。
毕竟女儿早晚是别人家的人,她嫁人总不能带着父母一起嫁过去,不如把钱留着养一个男孩在身边比较安心。
这是华夏大部分人家的共识。
苏家也不例外。
苏家一共有三套房产,两套在市区,一套自住,就是目前大家住的这一套,共有两百多平方,三层楼,每层两房一厅。
第2章
另一套在马路边,面积约一百五十平方,共有两层。
第一层原是苏父苏母做药材生意的,现在二老没了,苏海夫妇懒得打理店子,打算清走存货和二楼一起出租。这套门面地段好,租金一年比一年贵还有大把人抢着租,夫妻俩游手好闲不愁吃穿,连孩子的学费都够了。
按苏氏夫妇的意思,这两套房产是留给儿子苏海的。
问题就出在第三套房,它座落郊区较冷清的地段,才七八十平方,适合人居住,做生意的话十有九赔。之前租给别人当仓库,可惜那些店开个一两年要么关门,要么另觅良址,因此常被丢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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