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
容戬扬眉,无声地递了水袋过来。
墨小然就着袋口,喝了一大口凉水,烫得发麻的嘴才舒服了些。
当兵打仗的人,别说烫了嘴,就是挨上几刀也再正常不过。
那点痛哪有人理会。
这个小兵烫了个嘴,他却立刻给人递水。
小小的举动落在这些将士眼里,不由又多看了墨小然几眼。
所有人脑门上都蹦出几个问号。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好奇归好奇,看见墨小然的狼狈相,有人却忍不住打趣笑道:“小兄弟,是怕我们打的兔子不够,吃不饱,抢着赶紧吃完,多吃两块?”
墨小然淡定地把水袋盖上,搁在自己膝盖上,道:“听说长风岭的兔子肉特别好吃,慕名太久,好不容易有机会吃到,换你,你也急,也恨不得多抢几块。”
另一个咬着兔子肉的参将,把话接过去,道:“小兄弟,还真被你说准了,当年他刚到长风岭的时候,兔子肉还没熟,他眼睛就绿了,只差点没流出口水,肉刚熟,他就整只兔子抢了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将军没给他发军饷,饿了他的饭。”
众人哄地笑开,气氛变得十分融洽。
打趣墨小然的那校尉被揭了短,脸上发热,手中要添进火堆的树枝向那人飞了过去,“哪都有你小子的事。”
墨小然看着打打闹闹的将士们笑了,突然明白容戬为什么宁肯呆在军营里,而不愿意在京里做锦衣玉食的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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