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实质性的伤害。再说了,我也已经习惯被人指指点点了。”
当然,这是原身的习惯。而她不想费这个劲一个个去骂去教训,那根本就不值得。
就像别人说的,狗咬你一口,难道你要咬回去不成?
那就不是报复,而是报复不成,而弄脏了自已的嘴。
林月兰对于这些事情,不予理会就是了。
他们爱咋说就咋说,只要不是特地走到她跟前,指着她的鼻子骂就行。
谁知林月兰这个念头一落下,就有一个四个人怒气冲冲的走到她的面前,其中一个肥头大耳为首的男人,怒指着林月兰,大骂道,“臭丫头,总算让老子等到你了。”
林月兰看到这个男人的脸时,“噗嗤”一声笑出声。
不止是她笑了出声,就是小十二及周围的人,看到他们脸上的字时,顿觉得好笑极了。
因为,他们脸上正是两个月前,林月兰用特殊原料在他们脸上标记的:我是抢劫犯,这个几个大字。
当然,大部分人是不认识字的,但不认识字,不代表他们脸上的字就消失了呀。
因此,看着他们顶着一脸黑色似乎写了东西的脸时,当然觉得好笑了。
“笑,笑,笑什么笑,”这个肥头大耳的男眼神瞪向周遭嘲笑他的人群,恶狠狠的说道,“再笑,我就把你们的嘴撕下来,信不信?”
这个男人,只要镇上的人,及来过镇上的人,都知道,也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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