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升到秦家家主的时候,他是带领十三铁骑中第二飞骑的二队队长,之所以城内的人都喜欢叫他秦二,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秦陌道,“你猜错了,这次赢的不是二队。”
秦暮雪一愣,“咦,哪一队能赢了二队?”
秦陌抿了抿嘴,停顿了一下,慢慢说,“第一队。”
秦暮雪拿着筷子的手倏然僵住。
秦陌道,“志德很有他哥哥的风范。”
十三铁骑中第一队的队长叫莫志德,是莫志诚的弟弟。
当年的莫志诚带领的是十三飞骑中最骁勇无敌的第一队,连秦陌都比不了,不管是翻天壁山还是猎杀训练,莫志诚带领的第一飞骑都是遥遥领先于其他人。
当年的云门城主,也就是秦家主很看中莫志诚,按理说,云门的历代城主应该挑选十三铁骑中最厉害的一人来胜任,但奈何莫志诚不姓秦,就算他再厉害,也当不了秦家主,而秦陌也不赖,虽然与莫志诚比起来差了一些,却远远厉害于其他人,所以家主之位还是落在了秦陌头上。
也正因为老家主对此很遗憾,在后来秦陌当了家主后,就把莫志诚招来当妹夫,如此一来,莫志诚就是秦家人了,他的后代若是继承了他的基因,那就能顺利地当上秦家主,让云门十三骑走上更强的路。
这原本是很不错的想法,一来可以圆了老家主的遗憾,二来能够让秦暮雪爱情圆满,三来能让最强基因结合,衍生出更强的下一代,使云门飞骑再上一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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