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不容易, 了我, 走吧。”
他从山沟沟的小县城杀猪匠的儿子成了南洲大学的高材生,本以为县城的第一名就是天之骄子,跑到大城市里才知道, 的是比他厉害的人。
那些人口中的国外大世界、一口流利的外语还有对新兴事物的掌握……让穿着款式老旧的毛衣、手工布裤子、永远洗不白的耐克鞋的李有福自惭形秽。他就像是一只被叫了十来年凤凰的鸡, 然就认清了自己只是一只鸡而不是凤凰的事实。
他的专业课老师贺锦天很好, 轻有朝气,温柔又和善, 不会看不起人。在老师的帮助下,与大城市格格不入的李有福渐渐混的如鱼得水,还在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拿了老师的技术开起了公司,他成功了, 些看不起他的人拍马都赶不上他。
按着枕头的李有福神情变得温柔, 段时间于他而言是最美好的回忆, 仿佛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安妮说,“你知道吗,我和老师恋爱了,他是那么的好,躺在纯白的被子上就和被子的颜色一样干净、羞涩。”
但是他是男人,生不了孩子啊。
李有福是家里面的独苗苗,祖祖辈辈靠着杀猪赚钱供出来的金疙瘩。大学毕业了,家里老人就催着他快结婚,生孩子,最好生儿子,儿子一个不够最好生五六个七八个!
要找个好生养的女人为李家传宗接代!
女人很好找,老师的表妹叶敏敏早就爱慕他了,只要能够待在他身边,没有爱也可以。
可是老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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