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带到公安局进行第一次讯问。
审讯室不大,两位侦查员坐在对面,身穿严谨的制服,面无表情,一人问话一人记录。
“我们是平奚市分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需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你有权利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与控告。是否清楚?”
“……清楚。”
“姓名。”
“许亦欢。”
“别名或曾用名?”
她喘了喘:“我,我三岁以前叫陆亦欢,父母离婚后改随母姓,用了现在的名字。”
“出生日期。”
“1990年7月29日。”
“民族。”
“汉族。”
……
基本情况问完,他们开始让她陈述犯罪过程。
许亦欢脸色煞白,手脚冰凉,冷汗不断冒出来,她浑身不舒服,反胃想吐,勉强支撑着,断断续续地交代整个经过,讲到那些难堪或惊悚的细节,她几次三番无法继续下去。
警察又问了许多问题,她机械回答着,头脑昏沉,三个多小时过去,审讯结束,侦查人员将笔录交给她逐页核对签名,按上指印。之后女性工作人员为她做人身检查,从各个地方提取指纹和dna,案发时穿的上衣和裤子都被拿走了,警方已经通知她家里带衣服过来,换好衣裳她就被送往郊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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