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哪怕陆总不想让他去,陆总也不能说。
蓝森一脚油门踩下去,用自己的大悍马拉着灵魂挚友,高高兴兴去吃草原烤羊腿。并且在途中见缝插针,和他讨论了一下张大千和徐悲鸿。
“这店也太偏僻了吧?”车停稳后,顾扬拉开门,“你怎么找到的。”
“我铁哥们开的,以前一起画画,后来发现自己快饿死了,就开了这家店。”蓝森拉着他的胳膊,“小心点啊,这地儿破,隔壁街上的小痞子天天打架,碎砖头到处都是。”
“怎么也不换个地方。”顾扬跟着他钻过铁门,“光这环境,食客都能被吓跑一半。”
“刚开始的时候不是没钱吗,这里租金便宜。”蓝森说,“不过他现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找新地方的,你别说,我还真舍不得。”
小巷子里很黑,看起来的确像是随时能发生暴力斗殴事件,两排都是平房,和不远处的高楼大厦形成了鲜明对比。不过饭店里倒是挺热闹,不像普通的烤肉馆,更像是各路艺术家的地下大本营,墙上喷着彩绘,桌上也布满了乱七八糟的刻痕,顾扬进门的时候,刚好一群人在拍着墙壁唱歌,酒肉味道冲天。
“喜欢吧?”蓝森大声问——不大声对方听不着,实在太吵。
顾扬也笑着喊:“喜欢。”
他很少来这种地方,但偶尔一次的感觉还不错。
老板和蓝森很熟,亲自张罗着给两人上菜,顺便不忘吹牛,说前几天有人想来店里兜售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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