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族人似乎因为物质的丰富,如繁华的京都一般,有了明显的阶层差异,有富裕的也有困顿的,这就造成了他们不同于其他落后部落的特性,他们很现实,或者说理智,不会为了单纯的情情爱爱而结婚,更看重其他的方面。
天灵自小生活在天族,这种部族文化潜移默化地决定着她的选择,她很冷静地挑选着她以后的伴侣。
“他是里面最强壮的。”天灵的眼睛里闪出了小光芒。
卓婉回忆着昨晚篝火晚宴中比天鹰更强的几个壮汉,笑逐颜开。
情人眼里出西施。
天灵蹦蹦跳跳地从屋子里走出来,拉着天鹰去找族长,“婉婉说,你能娶我,是你前世积德。你家里条件虽然比我家里的好了那么一点,但你的生活质量是没有我们家高的,我嫁给你,是给你造福。”
天鹰一脸傻笑地连连点头,在门外等待煎熬时,冒出的汗被路上的风吹干,一身的清爽。
“你知道什么是生活质量吗?”天灵在家是拿主意的人,嫁人了也势必成当家作主的人,现在就是表现她聪明才智的时候。
天鹰能熬过三十只雕,并把它们训练成一只进深山抓取猎物的队伍,岂是憨笨之人,听出了天灵语气中的强硬,心思转了转,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天灵顿了顿,也没再解释下去,两人找到族长,说了他们的婚事。
奉行无为而治的族长,打着哈欠,点了头。
回去后,天灵闷闷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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