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当时天色还未全黑, 他站在小坡上, 看到离自己格外近的晚霞, 奇迹般地忽然也想到了当年自己唱的那首歌。
那首歌,他也就唱了那么一次。
当时到底年纪小, 的确对很多突然而至的真相难以理解,自然也就很厌倦这个世界,十六岁本来就是很叛逆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也没顾得上去叛逆, 只惦记着憎恨与厌倦世界, 但是那个年纪特有的叛逆也的确更加深了憎恨与厌倦。
自十八岁复出后, 他再也没在大众面前唱过歌。他私下里倒是还会弹弹吉他, 弹弹琴, 偶尔也会唱歌, 也还依然会写歌,只不过就自己听,自己看罢了。车上有吉他,他拿下吉他,坐在坡上,原本也没想真正弹些什么。
只是难得精神放松,拿在手里似乎就能安心些。
小女孩住在附近,是自己跑来的。她不认识金澍,况且金澍还戴着眼镜与帽子。她只是被金澍的吉他声给吸引过来的,不知不觉,金澍就唱了那首歌。
明明还背对着他,他就认出了自己。
所有人都认不出,就他光凭背影与声音都能立刻认出来,还趴在地上哭。除了他,又有谁听过他唱这歌?
金澍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就这样,还要装作什么也没有,不知自己早已露馅吗。
小女孩回身看到应枫,上前去扶他:“叔叔,我拉你起来吧!”
应枫不好意思地把脸埋在草里,根本不敢再抬头。
金澍将吉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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