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我说你要是能坚持到大学毕业,我就同意你们在一起,女孩子长得很可爱,笑起来有酒窝的。”
朱砂哇了一声,叹了句:“真美好。”
姜蓉闻声扭头望了她一眼,诧异道:“你念书的时候没有喜欢过男孩子吗?”
朱砂听了这个问题,忽然又想起了和苏礼铮的旧仇来,咬牙切齿的说了句:“怎么没有,可是我还自带一根鸳鸯棒呢。”
朱砂念高二的时候撞上叛逆期,除了夜不归宿这一条外,还干了一件其实不算出格的事,早恋。
其实说是早恋,但都已经十六七岁了,放在古代都能当父母了,只是说还没读完书大人觉得他们还小罢了。
少年时代的恋爱,大多不会做出格的事,最多就是拉拉手,连亲吻都是蜻蜓点水,更不会有越过雷池的事,至少在朱砂身上是如此。
她那时还挺喜欢这个初恋的,学艺术的男生,喜欢穿白衬衫,干净的指尖在阳光下像是透明的,她走在他身边,能闻到他衣服上的洗衣皂的味道。
那个时候她每天都期待去上学,因为上学就能看到他,可以在下第二节 课的大课间从五楼的理科重点班跑到一楼的文科重点班去跟他说说话,听到同学们善意的起哄时觉得心里的花都开了。
可是这样美好的生活,因为苏礼铮放暑假而告终。
朱砂念高二的下学期,苏礼铮从外地回来,他放假放得比高中早,回来之后就被霍女士打发去接朱砂放学,回来的路上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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