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邀约看上去没那么慎重,甚至有点莫名其妙,庄墨也很配合。他全当成是一个机会,多考察考察未来的合作对象。
任明卿租住的套间两室一厅一卫,加起来不到60平方,打理得还算干净,至少从一个单生男人的角度来说,已经达到了洁癖的标准。任明卿叫他在沙发上坐一下,自己进卧室泡茶,庄墨在外转了一圈没察觉到什么生活痕迹,不老实地跟进了卧室。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卧室里除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其他全是书,把书架塞得一点空隙都没有,还蔓延到地上,只能一纸箱一纸箱地摞着。粗粗浏览一遍,文学、历史、流行、哲学、科学、艺术……庄墨留心了一下,博览群书,品味很高,却没有任何一本技术类的书籍。
不考公务员,不考会计证,不学ps,不练英语,当然也没有烈火哥最爱的成功学。等于说凡是与赚钱有关的,一律不看。
“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庄墨试探地问。
任明卿老实回答:“就是那个酒吧。”
嗯,看来连门手艺都没有。
庄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缘,带一把吧,再不写东西就等着饿死吧。
“你写的文章发表过么?”庄墨发现一排笔记本,想抽出来看看,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
“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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