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表面看上去一个样子,内里却是深沉难辨。
“‘天狼’大概会很想你。”他那天牵着天狼与他约好时间并不是偶然,毕竟,整座元帅府里,唯一的动物便是那只猛犬。不过,这只血脉高贵的天狼,却是埃文斯亲自养大的,后来他出了国,便将它送过来。这些年,便成了他的宠物。
埃文斯听他这么一说,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却是转瞬即逝:“我看它现在粘你粘得厉害,一点都不记得自己真正主子是谁的样子。”
其实,这样就很好。他当初出国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如果不是因为元帅,谁放心身居高位的他随意进出国外。
很多时候,他都会忘记自己在国内,还担着“白泽”的担子。毕竟,唯有心腹中的心腹,翘楚中的翘楚才有机会入选“白泽”。这样的军事秘地,连一般士兵都是经过千挑万选,而他身为掌权人,却常年不在国内。
若不是元帅的震慑力,怕是他的位子早就不保。
只是,当年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如今既然已经有了眉目,绝无半途而废的可能!
“我明天的飞机,你不是请了帝国最好的厨师吗?趁这机会帮我多做几道菜,我要一次性吃个够本。”他笑起来,分明眼角带着淡淡的痕迹,这一瞬,却比刚刚温暖了许多。
有些人,天生认定了目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赫默自己是这样,他亲手带出来的近卫官亦是如此。
两人心性相近,自然明白,这个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