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影片版权卖给一家德国公司,然后再立即把影片租回来。这时候影片好像是属于那家德国公司的,德国人再和制片厂签订一份“制作服务协议”和一份“分销服务协议”,制片厂之后再借助优先购买权把影片重新买回来,结束了德国人象征性的、短暂的拥有权。
中间发生什么事了?为了这个“拥有权”,德国人给制片厂的支付款比他们最后通过出租和优先购买权得到的钱多出10%以上,这不是白白送钱,由于减免税款是赚了。而这多出的10%更是制片厂的瞬间利润,没有风险,也没有成本,除了些法律费用。
在往年,像派拉蒙这样的主流片厂每年能通过这个渠道搞到7000万-9000万美元的意外之财,够砸一部大片的了。而独立电影业也是受益,大片厂有大片厂的玩法,独立有独立的,韦恩斯坦兄弟拿着由9000多名德国人联合投资的$550万而制成《携手人生》就是代表作之一。
好莱坞不会宣传它占了的便宜,一是不想德国政府修改政策,二是不想影迷粉丝反感。但终于的,德国政府修补了税法,2007年起此路再也不通,好莱坞可以开始说它受到的伤害了。
叶惟当初想过走这条路,可是四年前的他算什么?他不认识几个德国人,找中间商又转回预售的问题上。
这只金鹅事实上被大片厂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所占据,比如布鲁斯-威利斯,他的好大喜功有一个原因就在于德国人为他分掉一部分风险,现在德国金鹅没了,他又连连亏本,夏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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