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戏剧经纪人,也是个客串的影视演员,像你。”叶惟应道:“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合作。”
她又说:“我还有个叔叔克莱夫,他是个漫画家。”他顿时惊呼:“那真酷!”她轻笑道:“不是那种漫画,是那种报纸杂志的插画和讽刺漫画。”他哦的明白:“像把托尼-布莱尔的鼻子画得很长,这家伙是撒谎精、政客都是撒谎精那种。”
“Exactly!”莉莉点头。
“那也很酷。”叶惟打量起了她。
伦敦只有不到10℃,她身着米色的中袖宽松毛衣和黑色长裤,脚踏黑色方跟短靴,左手腕戴着个银手表和好几条新淘的手绳,配着个棕褐的博柏利单肩包,冷时就再外穿一件浅棕小外套,长棕发自然地披肩,时尚而典雅,很有一股英伦范儿。
但不只是衣着,是她的腔调,他问道:“为什么我突然感到你特别英国人。”
莉莉噗通笑了,侧身靠了他一下,“Definitely!”
“我只听得懂Yes。”叶惟说笑,莉莉更乐:“Absolutely.”他皱眉:“你叫我Asshole?”她嗔道:“Hooligan!”他不由得坏笑,从认识她那天到现在,就是无法让她说一次Asshole。
这女孩说话向来彬彬有礼,有时候像诗歌一样,宛若每个词都精挑细选过才说出来,都那么悦耳,值得珍藏起来。比如她惊呼不是说God或者Gosh,而是娇憨地说有善良仁慈之意的Goo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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