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败家。”
“算了,傻站着干嘛,老大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王魁率先出列,挑选起了合适的衣服。
二十分钟后,他们出了服装店。
别说,几个人的皮相打扮起来还真不错,身上也没有那种穿上龙袍也不想太子的畏缩劲儿,还挺像那么回事。
估计要是穿着这一身走出去了,就算是遣返流民的警察过来了,也不会把他们跟逃港人扯上一星半点的关系。
王魁等人也不是笨人,趁着换衣服的这会儿,也渐渐地咂摸出味儿来,大约猜出来李建国要带他们去干嘛了。
几人用着与身上的衣服格格不入的速度飞速前进着,然后到达了李建国此行的最后一个目的地——银行。
这是一家外国人开设的银行,在全世界都有名的那种,在各地基本上都有分行。
这家银行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地段,就是那种穷人都不敢从那里过,生怕踩脏了人家的地自己赔不起钱的地方。
银行的地基打的很厚实,下面的人都要抬头看,透着一股高高在上的意味。
踩着光滑的大理石地板,四人拾阶而上。
到了门口的时候,不用自己推门,站在门口的门童已经含着标准的微笑,为几人推开了玻璃门。
王魁等人彻底明白了李建国的用意,先敬罗衣后敬人,如果没有身上的这身衣服,估计自己等人还没有靠近大门呢,就先被拦了下来。
虽然最后肯定能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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