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既为妻子对他的欺骗,对感情的背叛而伤心,又深知他身不由己的痛苦,心底仍深爱着他,也郁郁成病。
花家乘机派人下毒,是一种慢性毒药,不立时致命,却侵蚀了他的身体,难以维持。
兰亭家破,重病之时,三小姐兰贞正与杜康相爱,母兄也认可了这个女婿,但不答应兰贞出嫁,而要招赘杜康,倒插门,做上门女婿。
赘婿,不仅是住在妻子家吃软饭,还要改了姓氏,便如女人嫁了人,要冠夫姓一般。
而招赘也有几种。一种是彻底归了妻子家的养老女婿,立卖身死契,改姓,子女悉归岳父家,与妻子一道,为妻族出力,与原生父母家再无瓜葛。一种是有年限的,所育子女之归属也有分配,一般长子随母姓,次子随父姓。或者赘婿约定年限内,所生子女随母姓,到了年限,赘婿改回原姓,妻也随夫归家,以后再生子女则随父姓。因赘婿多半贫苦,与妻嗣子,留下祖业,还可在契书中注明,付予赘婿些银钱,好比打个短工,携妻归宗,但招赘之人,受女方族人排挤,时人也鄙视赘婿。
杜康最初不愿意的,可他爱上了兰贞,不舍得放手,也知兰家母老兄病,禁不住兰贞的再三恳求,也有自己的一些思量,不得已应允入赘。二人相约,杜康入兰家不改姓,婚后生儿育女,第一子随母姓兰,第二子随父姓杜,若有第三子第四子悉数姓兰。若十年内仅有一子,许他纳妾,生子姓杜,以承宗祠。所育兰姓子嗣长成,继家承业,杜康便不再是赘婿,可携妻儿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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