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她们做的功课比较足,也就拿出心得和楚瑟分享:“man教授的sce of living systems(生命系统科学)是我们必须选的。这门功课包括了很多生物、化学还有环境科学的知识,教室是在哈佛的科学中心。”
“还有这个,fuals of neurosce,脑神经学,在美国,赚钱最多的医生就是脑神经医生了。”
卢安达也知道的不少。她来自亚利桑那州的一个贫困家庭,之所以选择哈佛,纯粹是为了以后找份高薪的体面工作的。
“fuals of neurosce在哪上的课?”
楚瑟也对脑神经学感兴趣,但是和这两位小伙伴比起来,她做的功课实在太少了。
卢安达开心道:“在kresge building,也就是哈佛医学院里面。”
“那我一定要选这门课。”
楚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卢安达又翻了翻手中的选课资料:“除了选修课之外,我们今年还需要选择一门辅修的语言,你们打算选修哪一门?”
珍妮道:“我会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接下来我想选修德语,那你呢凯特?”
“法语吧。”
楚瑟在语言方面是弱项,这也没办法,一般来说越往上学习,科目就分的越细。她在复旦本科阶段虽然选修过法语和日语,但是都没有去过这两个国家进修。等到研究生学普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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