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似乎是在为其他事情而困扰,又或者只是单纯的走神。
一个是消沉了一天一夜的乔治·曼森,他今天打开房门出来的时候,还不小心带倒了一只酒瓶,以至于到现在,他的裤脚上还散发着烈酒的余味。
另一个是当时负责他们的教练陈章,他身材中等,长相普通,私下穿的衣服又总是灰色,在众人之中有些不起眼,之前总被人忽略。但在这时候,他的存在感就变得高了几分。因为其他人都在庆幸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他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左脚一直在以一种频率习惯性抖着,很多人走神或是不安的时候,会有这样的表现。
他的动作幅度很小,而且很快意识到了就收住了。也许除了燕绥之,没有太多人注意到。
不过每个人的表现总是复杂的,也许今天看着无辜的人,明天再看就觉得很可疑。这很难说是对方心理变了,还是观察的人心理变了。燕绥之干了这么多年律师,深谙这一点。
比起从细微表现推测对方可疑,他更倾向于无证据无事实。
毕竟,无罪推定对律师而言,是最不该动摇的准则。
所以他看了片刻,便平静地收回目光,听凯恩警长唾沫横飞地交代第二件事:“另外半个好消息是根据杰森·查理斯律师给予的一些信息,再结合我们跟诸位之间的谈话,还有现场勘验的结果……这里绝大多数的先生女士都已经解除了嫌疑。”
“那为什么说是半个好消息?”
“因为我们希望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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