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草坪,帮她找到那只高跟鞋。
见他握着鞋回来,习尽欢松了口气。
鞋面上沾上了一点泥,利慎平从裤兜里摸出纸巾,仔细地擦干净。
她讪笑了一下,没话找话,“让国民初……”她没好意思说出那两个字,于是改口道,“我是说,让国民老公帮我捡鞋,我真是好大的面子啊,哈、哈哈。”
面前的男人置若罔闻,垂眸仔细擦拭着她的鞋面。习尽欢有些尴尬,暗自懊恼自己乱说什么话,一点都不好笑。
他擦完鞋,单膝半蹲,要帮她穿鞋。
“不、不用了!”她发现他的意图,连忙摆手拒绝,赤脚的小腿不住地往回缩。
利慎平没有避开,单手握住她的小腿,嗓音沉沉,“别动!”
她当真不敢动了。
习尽欢咬住唇,只觉得很害羞,小腿微麻,偏偏被他的一双手稳稳握住。
他的指腹带着一丝烫,贴在她的小腿上,向下握住她的脚踝。
习尽欢只觉得被他握住的右脚,像是踩在云端,又像是泡在温泉里,一阵一阵地发软。脸颊上也烫了起来,她不敢摸,猜到自己肯定脸都羞红了。
从来没有人为她穿鞋啊。
她怔怔地看着男人低头的样子。
明明整个过程连半分钟都不到,习尽欢却觉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利慎平弯着腰,温柔地将她秀气的脚装进鞋子里,像是王子为灰姑娘穿上她的水晶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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