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这小子正啧着嘴回味呢,手下一动,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
我再次眨着眼看他,卧嘞个槽——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王万华居然喝酒了。
在我的盘问之下,这厮全招了。是被几个同住在登科院的考生撺掇的,说什么不喝酒就算不上真男人,再者,距我调了特制酒吓他的那回已是久远,这小子被激得肥了胆,便碰了酒,而这一碰,就深陷其中美妙,无法自拔了。
可他嘴刁,只喝自家的女儿红。
说来,让我去王记酒家捞酒,其实就是自己想喝又不想跑路,所以算计上我了呗。
“啧啧啧。”我放下筷子,倚在椅子上,“你个臭小子。”
王万华嘿嘿一笑,突然皱着眉问我:“玫姐,为什么你那次给我喝的酒那么难喝啊?”
这个……
总不能坦白说自己是骗他,我敲着手指,敷衍地回:“可能你那时候——味蕾发育不全吧。”理由蹩脚没关系,只要能忽悠过王万华就可以了。
可他一副是这样吗的怀疑表情,实在让我郁闷不已。
什么时候变这么精明了。
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我脑袋一灵光,嘿,有了。
“莺儿让我带东西给你了。”
果不其然,这家伙听见莺儿的名字,就已经晃了心神,再一听,有东西给自己,更是迫不及待地朝我伸手:“给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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